咸宁医药废物处理之化学性废物的处理
医药废物处理之化学性废物的处理:
医药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接下来让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医药废物处理之化学性废物的处理:
化学性废物一般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以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及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先到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再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