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安徽金巢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1年4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文件要求,安徽金巢制药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组织召开“安徽金巢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竣工会。经现场勘查及认真讨论,其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验收监测数据表明能达标排放。现将“安徽金巢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