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回收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利用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宜用作建筑脱模油;
(3)废矿物油不宜用硫酸/白土法再生;
(4)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方式主要有回收、焚烧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量、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
(5)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应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化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的质量要求选择工艺;
(6)对废矿物油再生产品的主要指标进行检测,确保再生产品的质量;
(7)焚烧废矿物油,鼓励热能综合利用。
(8)不能回收或焚烧的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焚烧残渣应安 全处置。